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查看: 1232|回复: 13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同相比例放大器和反相比例放大器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
1.运放反相比例放大 计算出来是负电压?比如输入5V 放大1倍 变成了-5V?这样理解不对吧?毕竟也没有电荷泵 没有电感  怎么做到负电压的?不过单片机是不能直接采集反相比例放大输出电压的对吗?那单片机不能直接采集 意味着就是负电压了?


2.运放同相比例放大是否正确 如果不正确 应该怎么计算
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顶 踩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沙发
ID:883242 发表于 2023-9-15 18:34 | 只看该作者
你不给负电源当然没有负电压输出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ID:1083996 发表于 2023-9-16 08:44 | 只看该作者
运放是需要对称电源的,所以出来也就有了正负零三个电压;
有时运放用的单电源,这个时候要加隔离电容,出来的就是虚地中心点,低于中心点的电压可以看做是负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ID:123289 发表于 2023-9-16 15:28 | 只看该作者
1、计算归计算,先认为计算出来的值都是可以实现。
2、输出受电源电压限制!如果输出计算值超越电源电压,则被限制于电源电压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ID:313517 发表于 2023-9-16 18:49 | 只看该作者
正负双电源供电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ID:227393 发表于 2023-9-16 20:2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输入端用分压电阻提升到1/2 vcc,那样就都在0伏以上了,只要不超电源电压就可以正常放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ID:206581 发表于 2023-9-16 20:32 | 只看该作者
运放对称的正负电源供电时可以输出负压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ID:123289 发表于 2023-9-18 08:15 | 只看该作者
不必对称,也不必正负,只需记住一点:
尽量使输入的参考电压,接近电源电压(两个电源引脚)的1/2。
例如:
两个电源引脚 = 5V、0V,输入参考电压就 = 2.5V,输入正弦波以2.5V为中心为佳。
两个电源引脚 = +5V、-5V,输入参考电压就 = 0V,输入正弦波以0V为中心为佳。
两个电源引脚 = +12V、-5V,输入参考电压就 = 3.5V,输入正弦波以3.5V为中心为佳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ID:668004 发表于 2023-9-18 10:00 | 只看该作者
Hephaestus 发表于 2023-9-15 18:34
你不给负电源当然没有负电压输出。

那反向比例输出 输出的到底是负压还是什么意思?有个负号  反相了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ID:668004 发表于 2023-9-18 10:00 | 只看该作者
量子工业 发表于 2023-9-16 08:44
运放是需要对称电源的,所以出来也就有了正负零三个电压;
有时运放用的单电源,这个时候要加隔离电容,出 ...

那反向比例输出 输出的到底是负压还是什么意思?有个负号  反相了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#
ID:668004 发表于 2023-9-18 10:01 | 只看该作者
yzwzfyz 发表于 2023-9-16 15:28
1、计算归计算,先认为计算出来的值都是可以实现。
2、输出受电源电压限制!如果输出计算值超越电源电压, ...

那反相之后到底是正压还是负压啊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#
ID:668004 发表于 2023-9-18 10:01 | 只看该作者
yzwzfyz 发表于 2023-9-18 08:15
不必对称,也不必正负,只需记住一点:
尽量使输入的参考电压,接近电源电压(两个电源引脚)的1/2。
例 ...

非常感谢大家的回复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#
ID:123289 发表于 2023-9-20 08:42 | 只看该作者
反向也是以负引脚的电位作为参考点。
作为运放,它不懂何为正何为负。正、负只是人为的定义。运放只认三个点位:上电源引脚、下电源引脚、负输入引脚。
它认为:上电源引脚为【正】,下电源引脚为【负】,负输入脚为【地】。
不要纠结“反相之后”,你就直接计算,结果超出电源时,就被电源限制。不超出,就是你计算的值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#
ID:879348 发表于 2023-9-20 08:59 | 只看该作者
我觉得你理解错了,理想运放放大1倍,无论同相反相,输入5V都是输出5V,区别只是输入阻抗特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小黑屋|51黑电子论坛 |51黑电子论坛6群 QQ 管理员QQ:125739409;技术交流QQ群281945664

Powered by 单片机教程网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